被King警告過不能從床上偷偷爬起來上網。所以我躺在床上用手機上網。
劣根性哪。
六百天前的晚上逼他告白的時候大概也是這種劣根性在作祟。
我得重覆一句:當我面前有個身高一米八的大男生用娃娃音撒嬌,把脖子凹成倒L型也要把頭放在我肩膀上,而我發自心底覺得他很可愛的時候我就知道我沒救了。
他不帥。恃著自己臉皮鬆常會扯住下巴一帶的皮膚逗我。
他高卻也很瘦,雖然在認識他之前他曾經有點胖但他現在穿得下我的褲子。
髮質有些硬。我很喜歡摸,他會把頭湊過來。額角的髮線有點高。他的髮型頂著回中學能當正面示範那種。
手掌有肉,手指頭圓圓的其實跟我自己的很像。當然他的手比我大。
體溫比我高。可是冬天他的手有時比我更冷。
跟他出去的時候如果他帶的錢夠我就只能付零錢。甚至找零的錢都是他放進我的零錢包。
但其實我能動用的錢比他多。於是他沒錢的時候就是我來補。
不過誰付錢到最後已經無所謂了。要算也算不清乾脆別算。
身邊有好幾個朋友羨慕我們間的相處方式。明明我們不是會放閃的那種,合照也不會放上網。
我是由著他放牛吃草,他會主動在移動時打電話給我。例如說他現在做暑期工,那他下班就會打給我。
要跟同系一群女生做功課的時候,他會露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叫我這個連學院都跟他們不一樣的來作陪。
總之到最後朋友圈都疊到了。
至於他父母,則是會拿戀愛的事調侃他。常問他甚麼時候要帶我回去吃飯,又說我有點像他妹。最近連他外婆都知道了。
他祖父母則是在高中畢業的時候合照結果把我也照進去了。
他跟我同年,他妹妹小我一年,生日比我早一天。他連我的生日都告訴家裡了。
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我不知道陪他到最後的會不會是我。
但至少我很高興,在這刻的這條路上我們能彼此相伴。
六百日,再之後是兩年。
希望在往後的日子裡,我們還可以一直,一起走下去。